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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澜德ID:11594

【勇青】深渊(微量车,短)

【接金凤凰之后,其实可以无差。】


  王勇知道,他应该尽可能快的离开这里。尽管现在是凌晨,这条街上平时也没什么人经过,但保不齐金凤凰公司铁卷门拉开的声音会引来什么不该引来的人。


  或者至少,他应该走出门,重新去把卷门拉下来,那一整层的冷柜里冻着的尸块实在是太惹眼了。


  但实际上,王勇却倚靠在冯记店里的冰箱前,连站都站不起来。他的头脑一片混乱,胸前像被压了一块石头,难以呼吸。他握紧了拳头,用指甲盖用力抠着掌心再松开,以此来保证大脑最低程度的清醒。可是手脚仍旧不听使唤,所有的线索像电流似的贯穿他的心脏,最后都融成了一个名字:刘青春。


  刘青春,青春。


  短发,偏分,后面发根处扎一个小辫,穿一件破旧的横纹海军衫,军绿色的胶鞋,蓝布裤子。


  王勇知道刘青春那件横纹海军衫,他从警校时候一直穿到现在。青春一直都是个很节俭的人,思想觉悟很高,对物质生活没有什么要求,一心都扑在工作和战斗上。


  在警校的时候,王勇半夜起夜,一闻到那股熟悉的煤油味,就知道刘青春熬夜工作了。那时候,全校只有几盏煤油灯,指导员平时拿着,只分配给有成绩肯吃苦的同志,但他们宿舍里煤油灯总是亮着的,到后来指导员都懒得来收,干脆交给刘青春保管。


  很久以后,王勇拿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给刘青春买了一支钢笔。想到这他其实觉得有点愧疚,别人拿了第一笔工资总是往老家寄给父母,可他想到的第一个人却是刘青春,他见他总是把漏水的钢笔修修补补继续用,心里总替他不值——这样优秀正直的一个人,却总拿物质生活不当回事,多叫人义愤填膺啊。


  他知道刘青春拿他当兄弟,他也拿刘青春当兄弟。在学校里他们就是最好的哥们,分配工作的时候,看他俩配合默契,领导也自然把他俩分成了搭档。学校里女孩少,大半男同学谈不成自由恋爱,工作后就有七七八八的媒婆给介绍城里的女大学生。


  那时候警察吃香得很,工作还没多久,喜酒倒吃了七八桌,然而刘青春一直对此兴致缺缺,婉拒了不少王勇看来不错的因缘。有好长一段时间,王勇都以为刘青春是和老家的哪个姑娘有了婚约,一问才知道没这回事。


  “找对象的事,可以排在工作后面。”刘青春摆摆手,眼睛还盯在案宗上面。


  “集体荣誉高于一切是吧。”王勇笑了,他大概也猜到刘青春会这么回答。


  没想到刘青春倒停下了笔,金色的钢笔尖折射着午后略微刺目的阳光,语气里破天荒的有了犹豫,“也……不是吧。”


  “啊?”


  “没什么。”刘青春迅速转移了话题,把矛头对准了王勇,“那你呢?光说我,也没见你找着哪家姑娘啊。”


  “嗐。”王勇笑了,“成天跟你在一块儿,都没想过这事。”


  很久以后的王勇琢磨起这事,便惊叹于自己当时的愚钝。话都脱口而出成那样了,竟然还是丝毫未察觉。


  主要是,在那时候人们的观念里,压根不存在“那个”选项。找着对象了,就要结婚生孩子,找不着对象,就是打光棍。王勇只想过,他们当刑警的成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找个女孩子也对人家不负责,要是刘青春也不想找对象,他为他打一辈子光棍也无所谓。


  不过王勇到底还是知道了这世界上也有对同性的爱慕之情,那是去年跟刘青春一起查的案子,虽然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仍然历历在目。


  案子本身倒没什么,死的是个年轻女性,在一条现在已经被查封的红灯街区被乱棍打死了。案子不难,稍微一查就发现了大量证据,凶手是个男性,跟死者的男友是同事。


       只不过把凶手带走审讯的时候,王勇得到了令人吃惊的证词:凶手交代说,他是因为嫉妒死者,才忍不住对她痛下杀手的。


  “你要是嫉妒,就自己去找对象啊。找个更好更漂亮的不就好了?”王勇气愤地说道。


  “你怎么不明白呢?”凶手拍案而起,声嘶力竭的声音王勇到现在都记忆犹新,“我爱他啊,我想当他的女人,我爱他啊!”


  王勇也不记得他当时又说了些什么,总之最后他狼狈地逃出了审讯室,和正要进门的刘青春撞了个满怀。刘青春一把拉住他的手腕,王勇却像被烫到了似的甩开了他的手。


  “你怎么了?”


  “没事,没事。我去趟厕所。”


  那之后,王勇才突然明白了,他不是想为刘青春打一辈子光棍,他是想当刘青春的对象,想跟他在一起,像男人和女人在一起那样的在一起。


  他突然理解了那个杀人犯,要是有一天他每天看到刘青春和另一个女人手拉手走在一起,要他喝刘青春的喜酒,他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想杀了那个女人。


  夜里的风有点冷,地板也是冰凉的,王勇想起身至少把冯记的门关上,却还是沮丧地发现自己根本移动不了。


  王勇并不担心刘青春是叛徒,这个选项压根没有出现在他的脑海里。他的口袋里还装着刘青春留给他的字条,上面是他熟悉的娟秀钢笔字。“相信我,相信兄弟。”这句话的力道之中,甚至不小心戳破了纸张。


  这是一句根本用不着说的话,就算天塌下来了,王勇也不可能不相信他。比这更重要的是,刘青春在哪?现在怎么样了?为什么暗中帮他却始终不现身?


  刘青春已经失踪17天了,这17天里,每一秒钟王勇都是掰着手指头度过的。现在,他好不容易有了刘青春切实活着的证据,而且他几乎就确定他在这附近,潜藏在这条寂静街道的某个黑暗角落里。


  可他为什么不现身?他要他相信他,为什么不走出来,当着他的面跟他解释?想到这里,王勇不得不昂起头,大口呼吸,来缓解心脏针扎般的痛感。


  刘青春的兔子蹲在自己身旁,当他知道刘青春给自己养的兔子起名叫谜底的时候,还嘲笑了他一番。可现在这只兔子就乖乖地趴在自己的脚边,王勇反而感到沉重,就仿佛刘青春把整个案件的“谜底”托付给了他,自己毅然走向了黑暗的深渊。


  王勇知道这意味着,青春觉得自己也许不会再活着回来了。


  又一阵冷风吹过来,王勇结结实实地打了个寒颤。他费力地移动手臂,终于把趴在地上的兔子抱了起来,这样一来,多少能暖和些吧。


  王勇低下头,把脸埋在兔子柔软的毛发里,就在这时候,他闻到了一阵若有似无的香味。


  淡淡的、却又浓郁的芳香。当他深吸一下想捕捉那阵香味的时候,香味却又消失了。这香味不同于上流女子常用的香水味,也不同于花香,而是一种……有如实质般、沉重且致密的味道。


  这是什么味道?难道是青春身上的味道?


  还没等王勇反应过来,他突然感到一阵轻微的头晕。这有点像LSD带来的幻觉,但又不完全相同,他的头脑仍然保持清醒,眼前也没有产生幻觉,但相对的……他的理性似乎越飘越远。


  他知道他应该尽快离开这里,或者至少把金凤凰的铁卷门拉上,但与之相反的是,他一动也不动地坐在冯记面馆冰冷的地面上,皮肤却越发滚烫。


  一滴汗水从他的额头滑落到鬓角,落进衣襟里不见了。王勇低声喘息着,然后诧异地发现,自己竟然在这种不合时宜的情况下,起了情欲的反应。


  怎么……会这样?


  若有似无的迷香萦绕在鼻间,王勇拼命想抓住理智的尾巴,却终究失败了,脑袋里只剩下碎片似的句子,已经无法持续思考了。


  香味……刘青春的香味……


  斯克罗素……兔子……


  刘青春……青春……你在哪?


  青春的模样……青春的手,青春的发丝,青春的鼻梁,青春朝他露出的微笑。


  青春,青春,青春。


  头脑里不再有其他东西,只剩下了青春。从兔子毛里散发出的青春的气息,令他简直要发狂。


  谜底睁着一双圆滚的小眼睛,迷茫又无辜地看着他,让王勇面颊通红,恨不得立刻钻进地缝里。可是他无法抵御这突如其来的情欲,也无力站起身离开这里。


  他终于下了决心,把手移到了胯下。他不敢探进裤子里面,只是隔着一层军绿色的布料,小心地抚慰着。


  隐秘的刺激让他忍不住发出了低喘,他连忙用另一只手捂住了嘴,尽管四周静悄悄的,除了谜底之外没有任何活物。


  他闭上眼睛,一段记忆突然浮上脑海。住校的时候,洗澡都在公共澡堂,一进去就要面对十几个花花白白的屁股,王勇早就习以为常。


       但不知道为什么,刘青春洗澡的时间总跟他是岔开的,王勇要是早上洗,刘青春就晚上洗;王勇要是晚上洗,刘青春就早上洗,几年下来,他们俩明明是最要好的兄弟,却从没在澡堂子里见过面。


  只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月里,很突然地,王勇撞见了刘青春。那是个休假日的中午,大部分学生都回家去了,王勇本来已经回了家,却想到有东西落在学校,又临时赶了过去。夏日正午的阳光能把人晒脱一层皮,到了宿舍以后,王勇就热出了一身的汗,掀起衣襟闻了闻,他当即决定临时去洗个澡。


  只不过抱着脸盆和肥皂走进澡堂的时候,他吃惊地发现刘青春正站在花洒下面,他诧异地回过头,那时四目相对的尴尬,王勇如今才明白是为什么。


  “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啊,发现有东西忘记拿了,就……又出了一身臭汗。”王勇急忙解释道,“要不我等你洗完了再……”


  “没事,过来吧。”刘青春笑了笑。


  王勇本来想走远一点洗,可想想那样又太不自然了,只好站到了刘青春旁边的花洒下面。稍稍一偏头,他就能看到刘青春臂膀上鼓动的肌肉。他的皮肤不算白,是透着健康的小麦色,后背和大腿处有几道伤疤,愈合后的新皮肤透着淡淡的粉色。


  一道伤疤从他的小腹一直贯穿到大腿根部,王勇到现在也想不通还在警校的刘青春是怎么在实习任务里受这么严重的伤的。如今看来,那一道道狰狞的伤疤,是刘青春正义的勋章,却也是他从不惜命的代价。


  王勇的目光忍不住追随着那道伤疤,伤疤的尽头消失在了两股之间,王勇这时才意识到,他竟然盯着刘青春的那里看个不停。


  后来……后来又如何呢?王勇记不起来了。他只记得他差点摔倒在地,好不容易稳住了身体,便匆匆忙忙洗完逃走,连错穿了脏衣服都没有发现。


  原来竟是在那么早的时候。


  原来他竟然爱了他那样久了。


  王勇压住一声低喘,牙齿的力道发狠,把嘴唇咬出了血。可他竟然没发现,一定是空气中血腥的味道弥漫得太久了,和自己鲜血的味道混在了一起。


  他射在了裤子里,股间黏腻得难受。他又在原地坐了一会,双眼无神地盯着天花板看了半天。谜底大约是觉得冷了,慢慢爬到了他的腿上蜷缩起来。


  王勇抱起兔子,试着动了动腿脚,终于站了起来。他一手抱着谜底,一手扶着旁边的柜台,踉踉跄跄地走出了冯记云吞面。


  在王勇离开之后,那个始终藏在黑暗里的影子,也终于闪身消失了。


  街道恢复了宁静,只是血的味道越发浓郁,始终挥散不去。


  -
  “刘队,我到顺德了。你必须来找我。我现在知道怎么解斯克罗素的毒,但是你敢来吗?”


  “给我地址。”


  “象山附近的一块坟地,我还有些线索给你。”


  “好。”


  “……刘队,能不能容我问一句,你到底为什么要冒这么大的险?”


  “我必须查清真相。”声音顿了顿,“我必须回家。”


  “您还有家可回?”


  沉默与沉默之间,只剩下嘈杂的白噪音。


  “有他的地方,就还有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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